3月18日,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環境法治公益平臺”啟動了“環保民間組織能力建設基金”第五期資助計劃(
點擊此處查看征集公告)的征集工作。征集公告發布后,環保組織伙伴們紛紛來電咨詢。
現將申報組織常見問題解答如下:
1、怎么理解“應對氣候變化環境法律工作方面的能力提升”?
以應對氣候變化為方向,本組織環境法律能力建設為主要目標的能力建設計劃。申報組織需建立環境法律能力建設計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邏輯關系。
2、關于資助資金的使用,資助經費是否可以列支項目活動經費?
本次資助資金不支持環境法律活動經費,僅圍繞本組織人員環境法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支持。
3、本期資助分三個層級開展,是否可以同時申報兩個層級或者三個層級的資助?
申報組織只能申報其中一檔的資助資金。
4、如果因疫情等特殊原因,紙質蓋章申報材料無法在征集截止時間前報送,怎么辦?
申報組織可先將電子申報材料按照要求提交,并提供無法提交相關紙質材料的原因說明和預計提交紙質材料時間。經項目組工作人員審核無問題后,進入有效申報組織名單中。如進入入圍組織名單中,需在入圍組織名單公示前提供蓋章版申報材料。
5、所有申報材料齊全,上一年的審計報告在征集截止日期前無法提供,怎么辦?
先正常提交申報材料并提交無法提交審計報告的原因說明和預計提交審計報告時間,如上一年的審計報告在入圍評審會召開前完成提交,則視為具備申報資格。
6、關于附件2《社會組織能力評估表》中“全職員工經驗情況”指員工在本機構的工作年限,還是員工個人的全部工作年限?
“全職員工經驗情況”指員工個人的全部工作年限。
7、關于附件2《社會組織能力評估表》中“持續性項目(正在開展的項目周期在3年以上的公益慈善項目)”的項目年限達10年以上,是否需要介紹全部項目情況?
對于項目年限達10年以上的持續性項目,可介紹項目主要內容和目前主要成果。
8、關于附件1《申報表》中要求提供機構在未來1-2年的能力建設設想,是否意味著能力建設計劃實施周期就是1-2年?
受資助的能力建設計劃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